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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9-29 17:13     来源:峨眉山景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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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峨眉山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始并按程序上报。

4、制定峨眉山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

5、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灯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6、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

7、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8、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监督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依法经营,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9、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10、依法负责景区范围内民族、宗教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11、依法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委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峨眉山景区管委会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和“中国国际佛教文化旅游目的地”目标,以“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乐山”为统领,狠抓依法治山,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山城一体,融合发展”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景区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无一起重大旅游投诉、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治安案件、食品安全事故和森林火险事故。2016年,景区累计接待游客322.4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4.46亿元,旅游综合收入22.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2%1.01%8.13%。峨眉山景区还荣获2016年中国“旅游互联网”优秀景区,中国国家旅游劲旅奖2016年度最佳文化旅游目的地等荣誉。

1、突出党建引领,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精神,开展党工委中心组学习16次,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对全委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宣讲学习,班子成员也带头到联系基层部门讲党课。同时,扎实推动基层党建11项重点任务落实,对景区涉及的“九个专项”开展自查,并及时进行了整改,顺利通过了乐山市委党建工作的调研督查。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出台峨眉山景区《关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反腐败力度;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片,深刻反思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三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学习计划,编印学习内容,深入推进思想建党,补足景区党员“精神之钙”。同时,按照“景城一体”部署,景区党工委领导班子与峨眉山市委领导班子共同组织、共同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实现互促互进。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六查六看”,对照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台账、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措施以及“不严不实”问题台账等97项进行逐一梳理,重点对景区农房建设、旅游市场秩序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方面问题进行“再查找、再分析、再整改”,防止边改边违规,以及反弹回潮、翻新变异等情况。

2、完善规划体系,加快景区项目建设

1)构建“1+N”规划体系。加快推进《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总规》修编工作,把《总规》与峨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推动山城总体规划的高度融合。同时,以总规为统领,同步推进峨眉山文物保护系列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峨眉山古建筑群保护规划》;推进《峨眉山居规划》《黄湾乡村庄规划》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规划》;完成《峨眉山景区污水治理规划》,从战略上逐步解决空间性整合发展问题、景区旅游产业发展问题以及景区旅游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

2)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今年,黄湾小镇如期竣工,并顺利在第三届旅博会前开街。此外,金顶十方普贤维修工程顺利完成;零公里停车场、川零公路(景区段)、景区第二救援疏散通道(木瓜—太阳段)公路、金顶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峨眉山智慧旅游服务基地及配套设施工程、景区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目前,金顶二期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703电视台旧建筑、设备已拆除完毕;峨眉山智慧旅游服务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地下室工程已完工,主楼已封顶;污水治理已先期实施报国片区管网工程;万年寺保护修缮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一期工程即将开工。

3)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全面开展景区“厕所革命”行动,提升改造50个旅游公厕;投资1500多万维修改造景区步行游山道、观景平台、亭廊、咨询点、摊区等;对现有6个污水处理站维修,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推进龙洞、桅杆垃圾中转压缩运输项目建设;分类别、分片区清理、完善景区标识标牌300余个。

3、提升管理形象,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1)旅游综合整治逐步常态化。全年景区累计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4次,在全山设置了11个固定执勤点,共查处黑车、野导、喊客拉客、欺客宰客等违规行为上千次,刑拘13人,罚款4人,训诫86人,建立违规人员信息档案75人,依法取缔无证摊点19处,纠正规范摊外摊、店外店16户,查扣“黑车”56台。9月,与峨眉山市共同开展规范宗教场所商业活动专项整治,全面停止燃香、开光等抽取回扣违法行为,统一下调全山寺院香烛等售价。11月,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不合理低价游和价格虚高商品”专项整治,全面下架景区内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线路产品和价格虚高商品,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欺客宰客等行为。

2)景区违规建设得到有效遏制。针对过去峨眉山景区违建严峻的形势,景区管委会和峨眉山市共同组建景区规划建设巡查大队,联合开展巡查和执法,今年已处理违规建筑78户,拆除违建面积3000多平方米。同时,成立了景区违规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积极推进“金竹林”、茶场村、龙洞村、桅杆村违建农房的调查处置工作,严格管控进入景区的材料运输车辆以及挖机等大型施工设备。目前,景区违建增量已得到遏制,违建存量消化正在有序推进。

3)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年初,我委与景区各部门和企业签订《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44份,并制定《峨眉山景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考核奖励办法》《除夕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高山片区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制度,层层落实、套牢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强化监管,开展排查。景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牵头对景区涉安单位进行安全检查92次,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以及旅博会、登山节等重要活动期间,对道路交通、森林防火和防汛、地质灾害、旅游基础设施、温泉、旅游观光车、特种设备(索道、电梯等)、消防、宾馆和旅饭店等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大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治54项。三是举一反三,严肃问责。724日、29日,景区内分别发生石船子飞石伤人事件和良宽吊桥侧翻事故。事件发生后,我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理,并委托峨眉山市成立专案调查组,对安全事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约谈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四是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完成水洞沟地质灾害应急项目以及其他地质安全隐患治理共34项,完善2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固景区6座索桥。

4)精准宣传营销增添发展动力。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在中央、省、市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发布新闻报道270条。国庆、清明等节假日期间,央视新闻频道对峨眉山进行现场直播,实时报道景区旅游信息,大力宣传景区好人好事,为景区树立了积极正面的形象。同时,配合央视大型综艺节目《黄金100秒》、四川卫视《咱们穿越吧》等大型节目到峨眉山实景拍摄;成功举办“外媒看峨眉山”大型采访活动,邀请法新社、路透社等20余家外媒对景区做了详尽采访报道,扩大了峨眉山的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开展多形式营销。建立由近20个官方平台构成的自媒体矩阵,官方微信发布推文66篇,累计送达2298万人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378条,粉丝84万,官方微博荣获全国5A景区官博影响力TOP10、全国景区官博最佳服务奖第一名。以视频营销为亮点,制作峨眉灵猴动漫形象系列趣味动画网络视频,吸引110万人次观看,利用微信、微博、一直播和各大中央级主流信息平台对茶博会、金佛落成10周年法会等重点活动进行网络直播,提高景区曝光度。三是成功举办系列活动。圆满完成景区承担的第三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相关工作,成功举办峨眉山国际茶博会、峨眉山金顶重光大典、峨眉山佛光花海音乐节、峨眉山国际登山节、峨眉山—乐山大佛申遗成功20周年纪念活动以及冰雪温泉节等节庆活动,进一步提升景区影响力。

5)圆满完成国家5A景区复核迎检工作。今年以来,我委对照国家5A景区标准,积极筹划,认真准备,全面提升景区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成功通过省旅发委组织的国家5A景区复核。

4、发挥旅游产业优势,着力实施精准扶贫

1)依托产业规划,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市上精准扶贫工作安排,我委对口帮扶峨边县黑竹沟镇古井村贫困户,并由一名班子成员担任驻村帮扶工作组组长。今年以来,一是深入开展“结对认亲”活动,我委36个支部各结对帮扶一户贫困户,不脱贫不脱钩,向贫困群众捐款4.5万余元,解决就业岗位2人。二是实施产业扶贫。捐资100万元帮助古井村建设“峨眉山居”旅游客栈项目,大力发展彝族特色乡村旅游;下属党组织助力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业,为示范户增收2万余元。此外,利用峨眉山成熟景区旅游商品交易平台,以“彝家新寨”工艺品经营点为推广实践点,充分展示彝绣特色工艺品的制作及销售服务,形成了“一品”突破,“多品”开花,多业并举的良好态势。三是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在七一、彝族年等重要节假日,先后为古井村贫困户送去价值8.85万元的慰问品,并为贫困妇女购买“国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四是充分利用党员议事会等组织生活会,开展“彝家夜话”,开办“农民夜校”,助力古井村建设彝区“五好党支部”。今年我委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古井村30户贫困户全部脱贫,顺利摘掉“后进村”帽子,被市委农工领导小组评为2016年市级“四好村”。

2)开展结对共建,推动景民共管共治。一方面在景区开展“支部结对、党员牵手、职工帮扶,共建和谐景区”活动,机关支部与黄湾乡村级党组织开展“五个一”结对共建活动,为26户贫困户送去慰问金、慰问品4.8万元。同时,组织专场招聘会,为564名村民提供了就业岗位;积极启动建设6条村组道路、20个污水处理站和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等民生工程,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另一方面,在节假日、重要节庆活动,与黄湾乡党员干部一同佩戴“红袖套”,组成党员义工服务队,为游客提供细致入微的服务。

2016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管委会全体领导团结协作、科学决策的结果,更是全委干部职工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的结果。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问题和差距:一是经济发展呈现疲态。虽然我们一年来千方百计加强了宣传营销,但全年旅游人数和收入增幅极小,刚过去的元旦小长假甚至出现了下降;二是保护管理力度亟待提高,一些焦点、难点问题如违规建设、野的黑的、偷逃游山票、提篮小卖等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三是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一些年内该开工的项目没有开工;四是干部职工队伍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还有待提升。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下属单位4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2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本年收入合计31,21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42.53万元,占99.5%;事业收入168万元,占0.5%

2016年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本年支出合计32,065.5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2,065.5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897.5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80.81万元,增长40.4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75.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14万元,增长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75.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932.12万元,占97.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41万元,占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万元,占0.63%;节能环保支出165万元,占0.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占0.02%;债务付息支出132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化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6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16年决算数为387.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2016年决算数为29,89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36.4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205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商业服务业(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债务付息(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项)2016年决算数为12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债务付息(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券付息(项)2016年决算数为9.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本单位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均为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7.77万元,完成预算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16.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3.22万元,完成预算7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2.18万元,完成预算46.4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公车改革制度;严格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增加71.76万元,增长1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0.03万元,下降80.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83万元,下降1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5.62万元,增长203.29%2016年因公出境及公务用车费用明显减少得益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的增加是由于包含了上年度未结账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37万元,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3.22万元,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2.18万元,3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2.37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顾朝军跟随乐山市旅游与体育发展委员会前往美国关岛参加PATA2016年会,加强了旅游区域的中外交流,建立了以瑞吉山为代表的长效合作机制,向打造世界佛家文化旅游目的地圣地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3.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1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3辆、其他车型3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3.22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会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32.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2354人,共计支出232.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峨眉山乐山大佛申遗20周年庆典接待费用36.25万元,第三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接待费用66万元,其他接待费用129.93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中无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8.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更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维护的专业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公车有4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其他用车1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387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化保护(项)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指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12.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指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项)指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4.债务付息(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项)指地方政府用于归还一般债券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15.债务付息(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券付息(项)指地方政府用于归还其他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峨眉山景区管委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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