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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9-27 15:55     来源:峨眉山景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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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峨眉山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始并按程序上报。

4、制定峨眉山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

5、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灯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6、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

7、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8、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监督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依法经营,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9、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10、依法负责景区范围内民族、宗教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11、依法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取向,紧紧围绕建设“四川旅游首选地”发展定位,认真书写景城一体、扩容提质、全域旅游“三篇文章”。全年,累计接待游客335.03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46,225.75万元、旅游综合收入24.01亿元,同比分别增加3.92%3.57%8.69%

1、聚焦党建,引领发展全局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学懂、弄通、做实,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召开党工委会、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支部党员大会,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青年干部淬火培训、演讲比赛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是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制”“责任制”抓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5大类61项问题中,8大类31项问题完成整改,7大类29项问题仍需长期坚持整改,1大类1个问题正在加快推进整改。

三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地生根。

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党风廉政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廉洁风险迹象记分管理,全年共记6976分。全面落实“护根”行动要求,反复宣讲“护根”行动精神,广发“两个通告”,敦促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主动如实交代问题。今年以来,对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教育谈话131人,降职处理1人,免职处理1人,行政警告处分20人,党纪警告处分1人,开除公职4人,开除党籍4人,移送司法机关调查7人。

2、保护优先,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抓好环保问题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景区7个案件,均已办结,共制定整改措施27项,已完成整改16项,其中2017年需完成整改的已全部完成。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景区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按承诺时限整改完成率100%

二是加快景区规划编制。《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已完成成果稿,待修改完善后启动报批程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峨眉山古建筑群保护规划》完成编制,已启动报批程序;《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规划》编制正在加快推进,预计20186月底前完成。

三是重拳治理景区违建。锁定全山违建总面积62万平方米,已处置龙洞村金竹林、金顶乡怀里酒店等违建12万平方米,其中拆除4.6万平方米、罚没7.4万平方米(2017年处置8.2万平方米,其中拆除3.8万平方米、罚没4.4万平方米),违建处置工作全面铺开。

四是逐步引导村民“下山”。以《峨眉山风景名胜区黄湾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行办法》为框架,全年共投入资金4.8亿余元,完成两批次、12363850名群众自愿“下山”社保缴费和一次性补偿,1个村、8个生产组将实现整体搬迁,景区人口数将下降至1.4万余人、下降21%

五是加快推进污水治理。加强6座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维护,新进入污水管网农户248户,建改造三级化粪池669个,放置厨余垃圾桶929个,全面杜绝污水直排现象。完成报国片区污水管网扩容铺设工程,加快推进全山污水治理项目。

六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关停养殖户38家,安装油烟净化器609台,整治燃煤经营户21户,取缔露天烧烤4户、整改21户,拆除小型锅炉4台、改造3台,关停小水电站2座。全面落实“河长制”,景区23条河流、水库和电站已全部落实三级河长。

3、项目主导,提升发展动力

“挂图作战”项目迅速推进,全年累计完成投资3.55亿元。其中,污水治理工程完成报国片区污水管网扩容铺设并接入城市管网;零公里停车场工程项目完成征地,已启动前期工作;川零公路景区段启动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木太路工程完成项目征地,启动拆迁工作,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金顶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完成观音殿、僧寮主体浇筑;峨眉山智慧旅游服务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万佛顶至张沟索道项目稳步推进,已完成项目选址专题论证报告,并通过四川省住建厅评审,装入《总规》。“只有峨眉山”实景演出项目顺利启动。

4、管服并重,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安全管理。签订《2017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46份。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检查9次,排查出隐患169处,完成整改154处,需长期整改15处;组织各类应急演练和培训7次;完成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组提出的4个问题整改。

二是强化法治景区建设。深化“开展法治进景区,建设法治峨眉”活动,分片区召开经营户法治培训大会共6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启动《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征集意见建议92条,已形成《条例》草拟稿第3稿。

三是加强旅游秩序管理。全年开展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20余次,训诫警告拉客喊客人员81人、行政拘留5人、录入景区村民违法违规档案39人;查处违法违规车辆72台、暂扣违法车辆19台、行政拘留2人;处置违规商家3家。完善“1+3+N”综合管理机制,成立旅游综合执法大队。

四是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新建五显岗旅游公厕,完成9座旅游公厕改造提升,协调佛教协会完成20座寺院厕所改造提升。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标识标牌883个,设置10个旅游咨询服务点,启动万年索道改造升级工程。全年共处理游客纠纷、求助450余件,办理投诉53件,较2016年下降29%,无一起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事件发生。

5、宣传助推,增添发展后劲

国家、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对峨眉山景区进行宣传报道60余条;举办“峨眉山国际登山节”、“峨眉武术发源地”揭幕仪式等活动;积极参与第四届旅博会,完成佛文化主题馆的设计、搭建和展示;参加2017年乐山旅游全球营销重庆、悉尼和西安站活动;全年制作网络宣传专题10个,原创新闻180篇次,发布微博、微信3900篇,其它平台推文1500篇,原创制作宣传视频17个,网红视频直播5次,获关注和转发上亿次。

6、精准帮扶,打好脱贫硬仗

聚力精准脱贫,选派驻村第一书记7名,落实帮扶资金74.55万元,全力做好峨边县7个贫困村的对口帮扶工作。截至2017年底,6个村已整村脱贫,脱贫311户,脱贫率达83.6%,古井村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四好”村。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景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4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2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本年收入合计45,28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24.45万元,占91.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万元,占0.07%;事业收入1,910万元,占4.22%;其他收入2,023.8万元,占4.46%

2017年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本年支出合计45,28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万元,占0.01%;项目支出45,278.99万元,占99.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354.4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56.92万元,增长30%原因是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代峨眉山股份公司缴门票收支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24.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448.92万元,增长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24.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125.55万元,占65,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万元,占0.01%;节能环保支出14,165万元,占34.2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支出决算为387.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支出决算为26,737.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90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支出决算为1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商业服务业(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6万元,主要包括:奖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6.2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89万元,占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1.41万元,占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0.90万元,占4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8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4人。开支内容包括: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陈林、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徐平、管委会财政物价局局长周胜利赴澳门参加中国山岳旅游联盟组织的2017亚太旅游交易会,展示和宣传了“美丽中国文明山岳”品牌形象,提高了中国山岳旅游联盟及其成员单位的国际知名度、美誉度;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旅游局工作人员郑雨诗赴澳洲参加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组织的中国四川乐山旅游全球营销推介会,展示了峨眉山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以及四季不同的风光,拉近了与会嘉宾与四川、与峨眉山的距离。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52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2017年峨眉山景区受邀参加全球营销推介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1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3辆、其他车型3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1.41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会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减少211.81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0.9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3批次,1421人次,共计支出130.9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第四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接待费用54.6万;茶博会接待费用64万元;武术竞标赛嘉宾接待费用6.6万元;其他接待费用5.7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中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01.28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公务接待费用包含了上年度未结账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更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维护的专业设备购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峨眉山景区管理会共有车辆4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其他用车1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377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景区基础设施更新修缮不够完善;二是对景区宣传营销缺乏力度、缺乏创新,在面向社会推广景区时缺乏渠道、缺乏手段;三是对人才储备不够,对人才培育不够,部分管理岗位中层干部存在青黄不接的局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景区旅游综合实力,解决基础设施更新修缮的问题,打通环线,新建停车场、污水站等设施;二是进一步重视网络宣传的力量,拓宽宣传方式,抓住武术节、旅博会、茶博会等大型宣传机会,不仅要多举办创办,更要办好办久;三是引入人才竞争机制,选拔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打造景区新一代工作者的有生力量。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保护(5分)

5

景区工程项目建设(5分)

5

景区公共设施更新完善(5分)

4

地方特色旅游文化推广(5分)

4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峨眉山景区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该项目可持续效益不明显,二是调查及与村民商议过程中在服务上存在一定疏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培养该项目专业人才,争取在制度方法上有所创新;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沟通,端正服务态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20分)


科学决策(10分)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绩效目标(10分)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项目管理(10分)


资金管理(7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项目执行(3分)

执行规范

3

3


项目绩效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完成(20分)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项目效益(50分)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7

公平效率(可选项)

 

10

使用效率(可选项)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6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指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2.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指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13.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指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项)指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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