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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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秩序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围绕旅游市场重点领域,保障旅游安全,提升旅游形象,根据景区工作安排,旅游执法大队健全旅游乱象定期曝光机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对景区旅游市场形成震慑之势,不断优化旅游环境。现将两起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雷某某喊客拉客案
【案情简介】
8月10日, 经过前期周密细致的调查取证,景区公安依法将今年7月多次在黄湾游客服务中心、黄湾小镇公交站台附近,喊客拉客、驾驶私家车接送游客在景区游玩,扰乱景区旅游秩序的雷某某(男,53岁,峨眉山市黄湾镇人)执行行政拘留。
案例二:何某某喊客拉客案
【案情简介】
经过前期的秘密调查、视频追踪和近日前往成都、眉山等地调查取证,8月24日晚8时,景区公安分局依法将今年7月以来多次在“一山亭”附近喊客拉客、扰乱景区旅游秩序的何某某(女,35岁,双福镇人)执行行政拘留。
【提醒警示】
游客在景区游玩时,不要随意轻信流动人员的推销招揽,特别是下列几类人员:骑摩托车尾随招揽、路边伸手招揽、开车与你车并行招揽住宿、就餐人员,以及沿途推销购买旅游产品人员。游玩过程当中,如发生矛盾纠纷请及时保存证据并拨打110或0833-5533355投诉举报电话,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规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