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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2-14 13:54     来源:峨眉山景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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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峨眉山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

4.制定峨眉山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

5.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灯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6.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

7.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8.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监督进行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人的依法经营,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9.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10.依法负责景区范围内民族、宗教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11.依法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深化党建引领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打造旅游党建品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2.持续加强遗产保护

坚持规划引领发展全面修复生态环境,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提升文物保护水平。

3.持续筑牢安全屏障

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4.持续优化旅游环境

推进重大项目,完善基础设施,重拳整治乱象。

5.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服务手段智慧化,服务平台一体化,服务方式标准化。

6.持续提高治理效能

理顺管理机制强化依法治山加强队伍建设

7.持续扩大品牌效应

深化文旅融合丰富旅游产品强化资源联动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单位25其中参公管理单位18个,事业单位7个。主要包括:党政办公室、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物价局、规划建设环保局等。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收入预算总额为7382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31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382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8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7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72万元,黄湾乡村民养老及补助支出3500万元,国内债务付息2902万元,经营权化债30300万元,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游山票成本及运营补助2175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8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黄湾乡村民养老及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5225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8601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48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1857万元。主要是因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游山票成本及运营补助增加、峨眉山管委会经营权转让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2309万元,占99.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万元,占0.01%;节能环保支出165万元,占0.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0年预算数为428.41万元,主要用于:峨眉山博物馆免费开放的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2020年预算数为71881万元,主要用于: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自然与文化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景区村民养老、化债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人员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峨眉山景区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33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33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未安排政府基金收入用于专项债券利息支出。

支出项目主要为2019年发行的生态修复和污水两个专项债券的付息。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2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大型活动以及国内招商引资等公务接待所产生的会议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8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2辆,专业技术用车23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50万元,较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2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382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5250万元,主要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游山票成本及运营补助项目21750万元、黄湾乡村民养老及专项35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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