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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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7日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峨眉山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始并按程序上报。
4.制定峨眉山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
5.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灯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6.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
7.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8.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监督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依法经营,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9.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10.依法负责景区范围内民族、宗教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11.依法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峨眉山景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乐山市委七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扣“旅游兴市、产业强市”主线,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取向,全力书写文旅融合、景城一体、扩容提质、全域旅游“四篇文章”。全年,景区共接待游客398.36万人次,同比增长16.88%;实现门票收入4.60亿元,同比减少5.72%;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7.12亿元,同比增长8.05%。
1、夯实党建基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要求,认真深入开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整改等工作。集中学习104次、形成调研成果10篇,收集意见建议24个,查找问题609个,已完成整改430条。
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培育清音阁管理处党支部、金顶管理处党支部和交通运输局党支部特色堡垒,以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提升基础党员活力。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组建党员暖心服务队,设置党员暖心服务点、青年志愿者服务岗等,及时为游客提供服务、排忧解难,擦亮峨眉山景区旅游党建示范品牌。共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4.4万余次、姜汤热水7.5万余杯、药品100余次,涌现好人好事320余次。
全年按照《峨眉山景区党风廉政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记分28人次33分。开展问责工作7次,问责37人次。约谈2人,谈话提醒3人,函询2人,批评教育3人,通报批评18人,谈话诫勉5人。开展初核3人,立案3人,警告处分3人。
2、加强安全管理
加强日常监管和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监管,全覆盖检查景区道路交通、森林防火、防汛、旅游基础设施、地质灾害、消防、温泉、旅游观光车、特种设备、宾馆和旅饭店等安全情况。落实由3级安全隐患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峨洪路K14+500米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峨洪路K20+300M路基塌陷应急治理工程。
完成红珠山宾馆、金顶大酒店等4家星级酒店消防设施改造。设置医疗急救服务站点8个、室内吸烟室3个、室外吸烟区7个、火种收缴箱14个。完成雷洞坪停车场功能分区设置和隔离护栏安装,实现人车分流。
组建内部应急抢险队伍1支、地灾防汛应急抢险队伍2支,配齐应急抢险物资。组织开展寺院灭火疏散逃生、营运车辆起火、防汛抢险等各类应急演练9次,红十字救护员培训2期,微型消防站消防知识和装备使用技能比赛1次。初步完成峨眉山山岳救援大队组建,省级山岳救援大队成功落户景区。
3、强化环境保护
联合峨眉山市成立峨眉山景区违建农房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下设“一办八组”,抽调500余名精干力量集中“参战”,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综合施策方案》,认定应拆除违建农房160栋,已拆除160栋15.8万平方米。
完成1073栋23.65万平方米生态搬迁村民让渡房屋验收,拆除17万余平方米、覆土12万余平方米。
持续推进景区污水治理工程,清音阁站、万年桥站、龙洞二号站、净水铁索桥站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其余站点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和辅助用房施工。
成功发行四川省峨眉山景区污水治理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修复及旅游风貌提升工程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预计融资8.5亿元,现已发行3.5亿元,为污水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4、狠抓秩序整治
景城联合出台《关于严厉整治峨眉山景区旅游秩序的规定》,明确重点查处“拉客喊客、非法运营、诱导消费”等8大类破坏旅游市场秩序行为,最高可处拘留10日、罚款10万元的顶格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网、四川在线等310个渠道发布转载《关于严厉整治峨眉山风景区旅游秩序的规定》。以《规定》和查处案例为反面教材,对34家旅行社、1.4万名原住民、3200余家经营户开展普法宣传。
开展旅游秩序大整顿、对标整改旅游秩序整治等综合整治,以及占道经营、明码标价、清音阁人车混杂等专项整治。共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罚款、警告110余人,训诫教育100余人,取消景区村民专项资金2人;查处旅行社和导游违法违规案件5件,查处违规商户39家;查扣非法营运车辆24台。
5、提升服务质量
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培训,实现干部职工、企业员工、经营从业人员全覆盖,明确一线员工“两统一、三坚持、四不准”要求,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温馨服务。
完善游客中心和6个咨询服务点功能,咨询服务人员到岗到位;整合景区和峨眉山市旅游咨询投诉服务电话,落实专职接线员24小时值班,构建梯级信息服务体系。共受理游客电话、上级转办投诉657起,游客电话咨询求助2290件,均已处理。
完善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人性化服务设施,提供婴儿车、轮椅、雨伞、拐杖等共享设施。金顶索道安装户外排队雨棚,低山片区增设候车休息长凳50根。
将景区实名制购检票系统升级为全网票务预订系统,分别于9月28日、12月24日推行全网票务预订和“分时段”售票。结合游客需求和景区实际,铺设了旅游网站、微信、扫码购以及携程、驴妈妈、美团等9个网络购票渠道,推出1—2日登顶全山游、1—2日快捷登顶游,1日半山游、1日低山游等4条推荐游览线路,提供“一键式”购票。并根据景区核定承载量,确定单日门票发售限量31500人,上行至雷洞坪观光车票发售限量20000人。全网票务预订实施以来,网上票务预订率为84.1%。
6、完善基础设施
“只有峨眉山”实景演艺项目实现公演,金顶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已基本完工,木太路工程完成76%,万年寺保护修缮工程完成98%,川零公路景区段、金顶索道改造提升项目等项目正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修缮景区公路、游山步道120公里,规范停车泊位650余个。拆除不规范标识标牌117个,更换标识标牌1646个,有序推进其他标识标牌更换。更换破损垃圾桶20个,增加垃圾箱体25个。完成雷洞坪摊区、雷洞坪停车场立面、黄湾至雷洞坪沿线农房立面改造。
新改建旅游公厕16座、寺庙旱厕3座,完成厕所设施设备维修43座,改造厕所工具间39座,增设打包式移动厕所7座。
7、提高治理效能
《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10月25日经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19年11月28日经四川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包括六部分四十九条,从保护、规划和建设、管理和利用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为峨眉山景区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迅速推进景区观光车等4个项目经营权出让和债务化解。启动内设机构调整工作,重新调整机关、执法队伍、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缩减、整合内设机构15个,选拔任用敢于担当、业务熟练中层干部15人,全面充实一线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力量。
8、打好脱贫硬仗
倾力帮扶7个省定贫困村372户1207名贫困人口脱贫,派驻村第一书记7名、驻村工作队员2名,划拨产业扶贫资金81.7万元,深入推进对口帮扶村道路交通、住房改善、安全饮水保障等方面建设,372户1207名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均突破4500元/人。党工委专题研究脱贫攻坚5次,分管领导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5次,开展党支部结对活动21次、农民夜校168次。2019年10月红岩村接受市级验收高质量退出贫困村序列,截至2019年底,7个贫困村顺利实现整体退出、全部脱贫。管委会获得市委、市政府颁发脱贫攻坚贡献奖。3名扶贫干部先后被峨边县委评为感动峨边第一书记。《发展民族特色助推彝家脱贫——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古井村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被国家文旅部列入《新时代旅游扶贫面对面典型案例篇》第52个典型案例刊发全国。
9、做响文旅品牌
开展峨眉山—乐山大佛国际诗词楹联大赛、峨眉山国际摄影大赛和文话峨眉山故事汇系列文旅活动;打造以“冰雪峨眉、童萌世界”为主题的第二十一届峨眉山冰雪温泉节,持续擦亮冬季旅游金字招牌;顺利完成第四届茶博会、第六届旅博会、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的接待、宣传等工作;中国网、国际在线、搜狐网、凤凰网等媒体转载景区原创新闻130条;自媒体体系发布微信759条、微博发3070条、视频137个,制作宣传专题15个,开展网红直播4场,发布峨眉山“灵灵猴”表情包1套。
联合青城山-都江堰、海螺沟两大景区组建“四川旅游金三角”,在西安和重庆市场开展推介活动;参加2019“亚洲文化旅游展”、2019年乐山文化旅游推广活动(成都、重庆、上海)、第十五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四川日报、云南日报、贵州日报旗下新媒体共同发起的成贵高铁沿线美景、美食互荐活动,大力推介武术文化、黑水问茶、春季赏花等线路产品和“只有峨眉山”“峨眉记忆”“峨眉雪芽”三大文旅品牌;通过与西安、贵阳、桂林三市建立的文化旅游合作关系,推进景区间的联动营销,构建品牌共建、资源共享、产品互售新机制。
二、机构设置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8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峨眉山风景名胜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43,31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179.17万元,增长18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收、支总计中包含了乐山财政直接支付的35,000万元的污水和生态修复专修债券和59,700万元的经营权化债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43,22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228.51万元,占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00万元,占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43,31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43.314.01万元,占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3,31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766.06万元,增长190%。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中包含了乐山财政直接支付的35,000万元的污水和生态修复专修债券和59,700万元的经营权化债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1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8,851.55万元,增长119%。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中包含了59,700万元的经营权化债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14.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2.57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07,706.95万元,占99%;农林水(类)支出90.49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8,314.0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支出决算为428.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 支出决算为62.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74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支出决算为106,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85.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2万元,占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7.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取消出国团组。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59.73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8辆,其中:其他用车2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会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80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第五届中国国际旅游投资和第六届四川国际旅博会用餐餐费2.7万元;接待各单位来访考察、学习交流费用17.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5,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8.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更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维护的专业设备购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出差及会议所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项目、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游山票成本及运营补助项目、景区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支出绩效良好,保障了重点项目开支。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游山票成本及运营补助”、“景区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04万元,执行数为3,6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为景区内黄湾乡村民养老提供了一定补助,增加了村民收入,从而保障景区稳定,促进景区发和谐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政策宣传仍需普及,发放审核仍应严格。下一步工作计划:坚持已有政策不动摇,加大宣传力度,严审发放资格。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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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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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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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604万元 |
执行数: |
3,6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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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604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6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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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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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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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景区内黄湾乡村民养老问题,提供村民收入,从而保障景区稳定,促进景区和谐发展。 |
解决了景区内黄湾乡村民养老问题,提供了村民收入,从而保障景区稳定,促进景区和谐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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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人数 |
3413人 |
273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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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黄湾乡村民专项补助人数 |
17538人 |
1952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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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景区维稳 |
保障村民≥90%以上享受养老及专项补助
|
保障村民92%享受养老及专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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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前 |
2019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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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黄湾乡村民养老保险及补助占收取山门票收入比列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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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养老补助按符合标准(景区内16个村的满55周岁的女性、满60岁的男性常驻村民) |
500元/月.人 |
5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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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每年门票收入的3.5%作为总额) |
不低于1000元/年.人 |
1000元/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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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完成补助的全额支付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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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实现门票收入 |
48000万元 |
447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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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实现停车场、资源保护、办证等收入 |
300万元 |
2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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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景区管理 |
保障景区村民老有所养、生活有依靠,体现了我委对景区村民的关心,切实提高当地村民的生活水平 |
保障景区村民老有所养、生活有依靠,体现了我委对景区村民的关心,切实提高当地村民的生活水平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防止破坏自然景区 |
保护管理好景区自然美景 |
保护管理好景区自然美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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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景区保护管理年限 |
无期 |
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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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黄湾乡村民满意度 |
>=90% |
95% |
(2)峨眉山旅游股份公司游山票成本及运营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354万元,执行数为25,3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游山票销售工作的线上线下多渠道运行,建立了游山票款的统一管理制度,确保了资金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现场销售票款统计不够及时,存在现金管理风险。改进措施:联络有意向的银行机构,在现场销售点增设自助存款设备,优化现金管理,及时统计每日数据。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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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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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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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5,354万元 |
执行数: |
25,3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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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5,354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5,3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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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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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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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游山票成本及运营补助 |
完成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游山票成本及运营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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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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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游山票成本 |
6014万元 |
60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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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现股份公司运营补助 |
19340万元 |
193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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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游山票机构 |
正常运转 |
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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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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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完成游山票成本 |
6014万元 |
60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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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实现股份公司运营补助 |
19340万元 |
193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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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完成游山票成本及运营补助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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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实现门票收入 |
48000万元 |
447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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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实现停车场、资源保护、办证等收入 |
300万元 |
2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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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游客正常购票游览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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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游客满意度 |
>=90% |
94% |
(3)景区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山水力、电力、电子交通设施、道路的运行,为游客舒适的旅游体验提供了良好的设施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景区水电道路维修还存在一定延时的情况,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绿色消息通道,缩短中间环节,对例如塌方、停水等紧急突发事件,直接由现场管理人员报管委会后即刻处理,不再逐级上报。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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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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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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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00万元 |
执行数: |
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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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00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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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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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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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峨眉山风景名胜区全山80%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
完成峨眉山风景名胜区全山80%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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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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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山基础设施 |
近100平方公里设施 |
近100平方公里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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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山基础设备 |
近100平方公里设备 |
近100平方公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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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景区设备维修维护 |
维护率达到80%以上 |
维护率达到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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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景区设施维修维护 |
维护率达到80%以上 |
维护率达到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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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前 |
2019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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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全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 |
3000万元 |
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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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完成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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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实现门票收入 |
48000万元 |
447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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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实现停车场、资源保护、办证等收入 |
300万元 |
2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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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旅游通道畅通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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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防止破坏自然景区 |
保护管理好景区自然美景 |
景区自然美景得到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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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提高游客体验感及满意度 |
>=90% |
93%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指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 指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指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指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8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峨眉山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始并按程序上报。
4.制定峨眉山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
5.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灯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6.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
7.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8.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监督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依法经营,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9.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10.依法负责景区范围内民族、宗教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11.依法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在编人员415人,合同制人员348人,环卫人员345人,离休人员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17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43,22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228.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5,0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43,31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3,314.0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为峨眉山风景区旅游维护管理产生的基本支出提供有力保证,为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运转履职提供相应人员经费、三公经费、公用经费及对其他企事业单位补助支出。
目标完成:目标完成良好。全年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履职良好,峨眉山景区运行稳定。
预算编制准确性:良好。所有三级指标设定均符合预期绩效目标。
支出控制:良好。人员经费、三公经费、公用经费及对其他企事业单位补助支出均做到按事按时列支,全年无支出违规情况发生。
预算动态调整:良好。全年无重大调整事项,所有调整事项均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备。
执行进度:良好。均按预期计划执行。
预算完成情况:100%。
违规记录:无。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质量:优秀。
绩效目标公开:为峨眉山风景区旅游维护管理产生的基本支出提供有力保证,为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运转履职提供相应人员经费、三公经费、公用经费及对其他企事业单位补助支出。
自评公开:支出合理合规,分事按时,资金转款专用。全年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履职良好,景区运行稳定。
评价结果整改:无需整改。
应用结果: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绩效目标制定合理,三级指标指向性明确完成度高,绩效管理优秀。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保持政策持续性。
附件2
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对黄湾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能,对养老补助专项资金的申领、核算、发放各个环节流程都制定了严格的规则制度。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峨眉山景区群众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制定了《峨眉山风景区专项资金和养老补助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对景区内16个行政村符合条件的常驻村民发放补助。具体标准为景区户口常驻村民中,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500月养老补助费;按实际在册村民人数,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1000元的专项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结合了本地区村民人数和当地生活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黄湾乡符合规定村民按时发放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为了解决景区内黄湾乡村民养老问题,提供村民收入,从而保障景区稳定,促进景区和谐发展。
数量指标: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人数预期指标3413人,黄湾乡村民专项补助人数预期指标17538人。
质量指标:为实现景区维稳,预期保障大于或等于90%的村民享受养老及专项补助。
时效指标:预期指标为2019年底之前完成。
成本指标: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占取山门票收入比例预期指标8.38%;养老补助按符合标准村民预期发放每人每月500元;专项资金按标准预期发放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结合了本地区村民人数和当地生活水平,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考评小组根据项目计划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评价标准。参照过去的自评方法,采用公众评判法,抽取5名经验丰富的人员,对项目进行评分,取平均值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年初申报预算指标4,241万元,后预算调整指标追减637万元,调整后指标为3,60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均来自于乐山财政本机当年预算拨款,无自筹资金。村民养老补助资金应于每月中旬前批复计划,专项资金应于6月及12月批复计划。
2.资金到位
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资金均按时按量到位,与资金计划一致。
3.资金使用
根据《峨眉山风景区专项资金和养老补助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景区村民享有养老补助费人数约为2738人,享有专项资金人数约为为19527人,该项目本年共支出约3,604万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合规合法,与预算一致。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分期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黄湾乡人民政府、峨眉山景区公安分局、16个景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基础甄别建档报送工作,将符合发放的人员名单按月度报送景区管委会,待景区管委会核准后申领资金进行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不同于一般的基建工程,本项目旨在造富于民,让景区村民共同分享景区发展的成果,维护社会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同时也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我委作为主管部门,从资金申领、审核、发放各个环节都制度了严谨的规章制度。以黄湾乡为工作主体,定期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每个申领村民建档建表,留存纸质依据,对每月申领金额认真核查后再向市财政申领,各个环节均留存工作依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人数实际2738人,黄湾乡村民专项补助人数实际19527人。
质量指标:为实现景区维稳,完成保障92%的村民享受养老及专项补助。
时效指标:实际于2019年底之前按进度完成。
成本指标:黄湾乡村民养老补助及专项占取山门票收入比例实际8%;养老补助按符合标准村民实际发放每人每月500元;专项资金按标准实际发放每人每年1000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实现门票收入44,747万元;实现停车场、资源保护、办证等收入285万元。
社会效益:保障景区村民老有所养、生活有所生活有依靠,体现了我委对景区村民的关心,切实提高当地村民的生活水平。
生态效益:使景区自然文化资源得到管理维护。
可持续影响:使景区长期稳定发展。
满意度指标:黄湾乡村民满意度为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中肯能按期保质完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社会效益深远长远,维护了景区稳定;资金使用规范合理;监督渠道公开透明,受到了绝大多数景区村民的好评,资金使用也经得起检验,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到了刀刃上。
(二)存在的问题
因项目覆盖面大,覆盖人员多,对项目政策宣传仍有不足,部分不符合补助发放资格的村民有不理解的情绪在。
(三)相关建议
加强政策宣传,对村民的资格审核条件以纸质宣传单、电子宣传稿、村委会喇叭语音宣传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向村民普及。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