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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宣传营销推介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 2020-03-07 13:30     来源:峨眉山景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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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峨眉山市和峨眉山景区“景城一体,全域旅游”发展,进一步树立景区和市区统一的文化旅游品牌传播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峨眉山宣传营销推介口号和形象标识。

一、主办单位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旅游文化局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2020420日(作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四、征集方式

1.采取网络征集,投稿邮箱:702017294@qq.com

2.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作者请同时提交身份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投稿时注明“口号”或者“标识”字样。

投稿联系人:耿女士

投稿联系电话:13541904804

活动咨询电话:08335520066

五、作品要求

(一)宣传营销推介口号要求

1.契合峨眉山景区与峨眉山市景城一体,全域旅游发展思路,能反映峨眉山景区和市区独特的历史文化韵味和优美灵秀的自然风光,能充分表达峨眉山景区和市区的文旅定位和文旅形象,体现时代发展特征。

2.文字富有美感,寓意深刻,具有很强的震撼力和吸引力,语句精炼,朗朗上口,便于进一步宣传和推广。

3.每条作品限20字以内,并附有完整的主题创意说明。

    4.每位作者提交作品限2条之内。

(二)宣传营销形象标识要求

1.能充分体现峨眉山景区和市区独特的地域特色和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主题突出、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色彩明快,设计新颖,创意清晰,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3.标识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能够在各种载体和媒体环境中制作运用,适合于各类媒介广泛传播。

4.作品需附3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

六、作品评审

(一)评审时间

20204月下旬—5月。

(二)评审流程

4月下旬—5月,由主办方成立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所有征稿的组织评审,在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评审后确定奖励等次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一等奖:

推介口号1名,奖金20000元,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1名,奖金40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

推介口号2名,奖金各3000元,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2名,奖金各6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

推介口号5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5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布。

七、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情形,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作品。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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