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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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峨眉山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内容包括概述、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严格依法行政,紧抓信息公开,积极提高我委日常工作的透明度,在景区管理上发挥好我委的职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管委会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推进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制定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制定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管委会各部门、管理处落实信息员负责收集、报送信息,为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
(三)丰富内容,突出重点。管委会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涵盖单位基本信息、预决算、项目招标、重大活动等,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化,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概况信息数2条、计划总结信息数1条、工作动态信息数36条、人事信息数2条、财政信息数11条、行政执法信息数2条、其他信息数610条,合计664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府采购信息数4条、扶贫项目信息数2条、扶贫项目落实情况信息数2条,项目建设信息数6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26条、安全生产信息数2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14年全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管委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载体要以方便群众为目标继续拓展,努力打造更广阔亲民的公开渠道;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和丰富。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真正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