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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05 11:28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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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小编为你梳理出9个核心问题,带你读懂《通知》。

1.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应遵循什么原则?

各县(市、区)政府应开设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开设。各单位内设机构原则上不再新开设政务新媒体。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上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

全市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备案,抄送市委网信办;其余政务新媒体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报当地政府办公室、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2.哪些账号属于清理整合的范围?

同一单位在同一平台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或应用的,应清理整合;对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长期无更新、不互动无服务、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要坚决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要清理整合;对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交流互动差、办事效率低的,要限期采取切实措施整改到位。

3.政务新媒体的主管单位是谁?

各级政府办公室是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相关科(室、办)是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

4.政务新媒体的主办单位是谁?

政务新媒体实行“谁开设、谁主办,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也可委托其他专门机构具体承担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5.政务新媒体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有啥关系?

各级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部门的有关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同时,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齐心协力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6.政务新媒体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五公开”,做好做精政策解读,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研判社情民意,聚合办事入口,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还要跨越“平台”限制,建立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机制。

7.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怎么规范?

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制作发布与本地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政务信息,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鼓励政务新媒体加工制作原创类政务信息,逐步提高原创比例。

8.如何保障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责任人,提供必要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到专岗专责。

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着力强化运用政务新媒体履职能力。

各地、各部门的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每季度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每年度对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等工作进行考核,抽查和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值相挂钩。

9.怎么检查政务新媒体,考核各地各部门监管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乐山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乐山市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

《乐山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根据国、省指标内容,详列了8项单项否决指标,并根据乐山市实际情况,增加9项扣分指标,明确政务新媒体每周更新内容少于2次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乐山市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根据国、省指标内容,详列了4项单项否决指标,9项扣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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