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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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一、本项目现通过价格谈判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价格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实施范围:
(1)谈判人(项目业主):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管委会机关大楼及职工小区零星维修项目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实施内容:负责机关办公大楼及职工小区的零星维修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最高限价:项目结算审定金额下浮7%(含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现场安全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幅度以0.5%为基数增加。
(7)工程费用:工程最终结算价以评审部门审定结算金额为计算基础,按照中选单位报价下浮比例计算后作为最终工程结算价。
(8)支付方式:5000元以下的零星维修,中选单位直接维修并由规建环保局和党政办公室现场签证,5000元及以上的零星维修按照“一是一报告”的原则,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审定,以审定金额为基数按中选报价比例下浮后一次性支付。
三、谈判内容:管委会机关大楼及职工小区零星维修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4)投标单位需能在接到业主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当日即可开展应急维修等工作。
(5)确定为中选单位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6)中选单位累计2次接到业主通知未及时到场或施工过程中违反建筑工程相关规定拒不整改的,业主方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换项目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申请人,到峨眉山市名山西路46号峨眉山景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环保局报名。
(2)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并递交《谈判申请报名表》,视为报名成功。
(3)谈判申请人报名时间:从2020年4月10日起至4月14日截止。
六、谈判要求及时间
(1)谈判时,申请人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2)报价要求:谈判申请人实行书面下浮比例报价,报价下浮比例最高的为中选单位。
(3)谈判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9点45分。
(4)谈判地点:峨眉山市名山西路46号峨眉山景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称):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峨眉山市名山西路46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33-5523832
注:《谈判申请表》请自行在http://emsjq.leshan.gov.cn/下载。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