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峨眉山景区管委会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申请人可在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eshan.gov.cn)、峨眉山景区管委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

一、申请方式及受理方式

1.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方式提交至:峨眉山市名山西路46号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办公室,邮编:614200;传真方式提交至:0833-5529115。

2.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峨眉山市名山西路46号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办公室(302室)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电子邮件申请。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互联网电子邮件申请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33-5544100)。如互联网电子邮件申请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4.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咨询电话:0833-5544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要求

1.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5.递交申请表时,请提供申请人真实、准确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注: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依申请公开流程

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受理地点:峨眉山市名山西路46号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受理时间:09:00-12:00; 14:00-18:00

3.联系电话:0833-5544100

4.电子邮箱:emsgwh@leshan.gov.cn

注:1.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2.如互联网电子邮箱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或按其他所列受理方式办理。如有公开申请,请下载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按本指南办理。

五、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4号)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六、监督举报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峨眉山景区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电话:0833-5528347。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表.doc